关于印发《风陵渡开发区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运城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风陵渡开发区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其他资金,以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使用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贷款等的采购行为。
三、各部门、各单位购买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单项和批量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批准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采购人分散采购。
四、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和批量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预算达到数额标准以上符合其他采购方式法定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可以实行公开招标的原则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五、采购人购买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须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属于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编制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预算,具体编制办法和报送时间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库直接支付,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报备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的项目,采购人不得实施采购,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和国库支付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六、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50万元以上工程(不含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等与土建无关的工程项目)时,应先按规定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100万元以上信息工程(与土建无关的工程项目)前,应先由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在工程实施中,必须经具有相关专业监理资质且在财政局备案的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专业监理。
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支持两型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 181号],预留预算份额、设置评分标准、落实评审优惠、减轻经营负担、推进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纳入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项目,须严格执行优先采购政策(如寰烁科技、奥圣管业部分产品等)。
八、本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风陵渡开发区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风陵渡开发区财政局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
风陵渡开发区2016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1、货物
(1)交通工具(包括小轿车、越野汽车、卡车、载客汽车、客货两用车);
(2)专用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警用汽车、救护车、清扫车、洒水车、机场专用车、垃圾车、通讯广播车等);
(3)电器设备(空调、中央空调设备、电视机、冰箱、);
(4)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速印机、投影仪、移动多媒体、照相机、摄像机、专业镜头、视频展示台、线性编辑机、非线形编辑机、扫描仪、碎纸机、计算机外设等相关设备等);
(5)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磁盘阵列、交换机、移动硬盘、调制解调器、防火墙、隔离卡、加密设备等);
(6)办公家具、课桌凳;
(7)文件柜、档案密集柜;
(8)国产正版软件(防病毒软件、操作系统)
2、服务类
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票据、证照、报表的印刷或制作。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1、货物类
(1)、国产专用正版软件(专用办公软件、专用应用软件、专用办公套件、其他专用软件);
(2)、专用物资(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
(3)、LED显示屏(单基色、双基色、全彩色);
(4)、制式服装、工作服、校服(10万元以上);
(5)、专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设备、机动车辆检测设备、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档案设备、医疗设备及器械、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及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安全生产设备、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设备及器材、网络安全监察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地震专用设备、环保设备、质量检测设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设备、水利专用仪器设备、大中专院校专用设备(不含学生个人用品)、疫苗、文艺设备、乐器、演出服装、舞台设备、图书
(6)、电梯。
2、工程类
(1)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环保、园林及街道绿化工程;
(4)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河道整治疏浚、水利工程;
(5)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房屋装修、装饰、拆除、修缮工程;
(6)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信息及智能化系统工程。
3、服务类
(1)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信息工程监理、其他专业咨询;
(2)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3)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展览服务;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1、货物类:单项和批量达到10万元以下;
2、工程类:单项和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下(除房屋装修、拆除、修缮、信息工程外);
3、服务类:单项和批量达到20万元以下。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1、货物类:单项和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30万元以上(含3 0万元);
2、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以上;
3、服务类: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的各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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